非法猎捕“黄拐”被拘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资中县公安局为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资中县公安局孟塘派出所执勤民警巡逻至孟塘镇胡顶村时发现一可疑男子。该男子戴着头式电筒,手拿编织袋站在田野间不停地用捞网捕捞着什么,民警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得知男子名叫王某,并发现该男子随身携带的编织袋内有数只“黄拐”(学名:林蛙)和青蛙。
经现场清点,王某共捕获“黄拐”27只、青蛙5只,在调查过程中王某未能出示相关狩猎许可。根据相关规定,林蛙野生青蛙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保护动物,涉嫌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余力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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