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玢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周靖
【人物小档】
潘玢,女,共产党员,1985年9月出生,现任巴中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荣获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十佳公诉人、重罪检察人才,巴中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巴山检魂·最美检察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3年1月被表彰为“平安四川建设先进个人”。
为了心中的检察梦,她报考了第一批全国政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学成毕业,她放弃了大城市待遇优渥的工作,毅然来到巴中革命老区。如今,13个年头过去,当初怀揣梦想的小姑娘已逐渐成长为巴中检察公诉战线的业务骨干。进入检察系统以来,潘玢坚持以正义为旗、以智慧为剑,长期奋战在刑事检察业务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用忠诚和热血扞卫公平正义,用细致和耐心践行为民初心。
敢于担当当好大案要案“专业户”
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数量锐减,刑事检察工作任务繁重,检察辅助人员也一直未能配备到位。在较长一段时间里,身兼数职、加班加点是潘玢的工作常态。
2014年9月,潘玢受命担任某官员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案的主办检察官。为有力震慑犯罪,上级要求15天内完成全部审查起诉工作。面对桌上扎扎实实垒着的60余本、9000余页案卷材料,潘玢没有丝毫怨言,她说:“既然组织相信我,那我必须干好。”半个月里,她每天早出晚归,甚至没有时间和年幼的儿子面对面说上一句话,除了吃饭睡觉,就在办公室埋头苦干,其中熬了两个通宵。
全身心的投入和无怨无悔的付出,让潘玢在15天后如期完成长达150余页75000余字的审查报告,该案被成功起诉。庭审过程中,为更加有力指控犯罪、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潘玢在全市率先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图文并茂的表达方式给旁听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数罪并罚后,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这起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多媒体示证经验也在全市刑检条线得到推广和运用。
后来,潘玢陆续参办了很多刑事犯罪案件,成为了办理大案要案的“专业户”,同事们也会玩笑似的问她:“尽办这些打打杀杀的犯罪案件,不怕他们以后报复你吗?”“我问心无愧,没什么好怕的。”潘玢淡定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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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枉不纵守护公平正义司法生命线
每一起案件背后的法与情都需要深度挖掘,每一个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都亟待修复。
2018年,被告人杨某因犯放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二审上诉期间,杨某情绪低落,不愿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流。经过阅卷、走访调查,潘玢了解到杨某一家租住在城区一间破旧的平房里,平时一家人的生活仅靠杨某打工赚钱维持。这起案件的起因是杨某因父亲生病,想拿回老板李某拖欠的工资被拒绝,携带一瓶汽油到李某家中,放火威胁李某给钱。经多方考量案件起因、经过、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及自首情节,加上事后双方和解,通过社会调查评估,潘玢的缓刑建议被法院依法采纳。
法律无情而司法有情。提起这个案件,潘玢说:“每个人都不愿意当恶人,每件事都有缘由可循。”杨某被释放后,她又多次主动联系杨某,了解他的思想、家庭和工作现状,告知他要主动向社区报告,接受社区矫正,鼓励他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改善生活条件。如今,杨某工作生活都走上正轨,还购买了一辆二手小汽车。
在办理杨某盗窃一案上诉时,潘玢发现上诉人杨某到案后有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而一审并未认定。在二审开庭过程中,她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了杨某的立功表现,对其从轻处罚,将3年有期徒刑减为2年6个月。“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司法不公却会污染整个水源。”当看到杨某听到判决结果时感激的眼神,潘玢的心里成就满满,守护公平正义的立场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