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丽敏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夏菲妮
【人物小档】
石丽敏,女,共产党员,1987年6月出生,现任天全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一级法官。曾获“全省法院庭审标兵”“全省法院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机制工作先进个人”、雅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市审判业务专家”等20多项荣誉。2023年1月被表彰为“平安四川建设先进个人”。
8日,在天全县法院“石榴籽”调解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云端”化解。这是“石榴籽”调解室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第101起案件。谈及此,石丽敏感触颇深。她是“石榴籽”的播种人,一手将“石榴籽”引入天全县法院,呵护着它茁壮成长。
引入“石榴籽”在天全县落地
天全县历史悠久,古有“西南锁钥、南诏咽喉”之称,是长江中上游重要的天然生态屏障,被誉为四川西南民族走廊、生态走廊。随着雅康高速的建成通车和川藏铁路的建设,天全县民族交融更为紧密,在促进民族团结中肩负的责任更重。
如何推动和深化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这成了萦绕在石丽敏心头的大事。2021年下半年,石丽敏在参会时第一次听到“石榴籽”调解,有效化解了当地涉少数民族纠纷,学习的想法也就此萌发。
2022年5月17日,伴随天全县法院始阳法庭挂牌成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石丽敏的想法终于从脑海走入现实。在这半年的筹备中,“找人”是最大的困难。石丽敏说,按照设想,“石榴籽”调解室需要两名群众信任度高、口碑好、会民族语言且了解民族风俗的调解员,而当地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很少。后来,在得知始阳派出所有“藏汉双语工作室”后,石丽敏按图索骥,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如今,“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有3名成员,包括派出法庭一名法官和两名藏族调解员。他们不仅要负责当地涉少数民族纠纷的调解,还要宣传民族团结法律知识和法规政策。
成立近一年,天全县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共调解成功101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50%以上,纠纷逐渐减少、民风逐步向好、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也逐年提升,有力促进了地区民族团结和谐、发展大局稳定。
5G助推“石榴籽”成长
如何因地制宜,让“石榴籽”调解发挥更大作用?石丽敏告诉记者,天全县法院在吸纳民族调解员入驻“石榴籽”调解室的基础上,还探索构建起“云端”5G石榴籽调解室。
3月8日,在天全县法院“石榴籽”调解室,一场“云端”调解正在进行。调解的当事人一方多某(藏族)在外地,另一方杨某某在天全县当地。调解中,“石榴籽”调解室两名调解员通过“藏语+汉语”隔空远程调解的方式,耐心听取双方调解意见,围绕赔偿金额、支付期限等进行充分沟通,并分析各方利弊,最大化平衡双方利益。
最终,多某承诺分期赔付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感谢法院,这么迅速快捷地解决了我的纠纷。”事后,杨某某感叹道。
为适应信息化发展,满足各族人民群众不同司法需求,在“石榴籽”调解室内,天全县法院同步建成首个“5G远程参审室”并投入使用。石丽敏介绍,他们联合相关部门将“手机+视频机顶盒”的可视化技术布置到了村一级集体组织,“不管当事人在哪里,只要他们有手机,身在法庭的法官、调解员就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这样一来,法院的调解效率提升了,群众的调解和诉讼成本降低了。
就“石榴籽”的进一步发展,石丽敏目标清晰:“要联合相关部门,吸纳更多调解力量,进一步挖掘‘石榴籽’调解室调解职能和品牌效应,努力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