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为公共安全的维护者,公安机关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同时,还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如何立足公安职能职责,科学处置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是值得公安领导进行思考的事宜。笔者以江阳公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例,浅谈公安视角下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措施。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江阳公安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江阳分局全面掌握当前疫情形势,理清工作脉络,明确管控重点,统筹指挥,扎实应对,科学处置,以超常规措施迅速构筑、高效运行疫情防控战时体系机制,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整体布局,推动源头管控。分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下发了系列工作方案,党委班子成员分赴分管联系所队部署督战、坐镇指挥,坚守江阳疫情防控阻击一线,有效鼓舞稳定了警心士气。及时搜集掌握涉疫线索,归纳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和战法,先后向市、区防疫指挥部推报疫情预警情报,提供了有效决策参考。加强环城疫情安全监测工作,牵头设立重要卡口医疗卫生检测点,组织名公安警力、医护人员和民兵力量常态驻守,逐车逐人开展疫情检测,严防涉疫问题人员流入,坚决阻断传入源头。
加强防范,保障防疫秩序。深入研判涉重点疫区人员、车辆信息,协助卫健部门对往来疫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纳入医疗救治管控视线。对流入江阳的涉疫车辆、物资开展即时隔离消毒,严防出现新冠病毒感染源。建立紧急卫生案(事)件处置专班,及时带离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严格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指导物业公司严格落实门禁卡和出入证管理,确保进出小区人员全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坚持快速反应,依法严厉查处。抽调专业精干警力与医疗卫健系统、交通运输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劝阻、隔离和追踪等工作。
健全合力,狠抓职能协同。以警种、部门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我疫情隐患梳理,全面采购、配发口罩等防疫必需品。鼓励非值班人员分散就餐,实现值班备勤警力分时、分桌、分餐的“四分”措施,有效避免因人员集中带来的病毒感染问题。整合交通、卫健部门和属地镇街干部、基干民兵完善环城边界“多合一”疫情监测点加强型道路交通联查联控检查站,层层设防过滤,严把人员、车辆输入关。联合市场监管、卫健、文旅等部门扎实推进涉疫重点场所管控工作,督促关停、关闭茶馆、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经营场所、旅游景点、宗教场,暂停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点,确保旅店业“全要素、全覆盖”式管理机制全面落地。
存在问题与不足
针对疫情防控的前期工作扎实落地,有效管控态势总体形成,但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不科学做法仍然不容忽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专业处置能力不足。作为维护治安秩序的主力军,对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验不足,对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了解、掌握程度不深,认知不够全面透彻,仓促之间形成的公安领域防控方案没有经过实际演练,一定程度上缺乏专业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分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系临时组建,组成的人员都是从警种部门抽调的,没有经过疫情防控专业化培训,专班团队存在磨合期短、协调性差和专业性弱等问题。处置重大疫情对一线执勤警力能力素质水平要求较高,但是一线执勤警力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和相关专业设备,没有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心理准备,长时间持续工作造成压力过大、精神疲劳和士气低迷。
疫情防控理念滞后。交通卡口检测手段粗放,仅凭借体温检测来判断是否系病毒感染对象,造成检测、稳控、隔离工作量大且不准确等问题。在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主要节点设置了体温检测点和劝返点,在阻断病毒通过流动人员传播的同时,也造成了部分路段拥堵、矛盾冲突增加,甚至出现夺路冲关等问题。根据目前查证的确诊对象的人员接触情况来看,大部分人员已度过国家卫健委规定的14日隔离观察期。此后的专项排查中,如何开展医学确认,以及是否进行隔离观察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
管控手段不够科学。就分局层面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具有潜伏期长和反复性等症结,江阳区确诊对象活动史中涉及的区域、场所量大面广。仅一名确诊对象在江阳区的活动场所就达近30处,其中不乏银行、超市、商场等封闭式、人员流动频繁场所。如江阳区已确诊的感染病人胡某为例,其家庭成员为A类人员,但与其接触的B类个体已有187名、C类人员可能多达1000余名,且涉及遍及全市多地。农产品市场、超市等重点区域流动人口量大、难度高。在入户调查和设卡检测时,一线民警仅仅戴简易口罩就同重度感染风险隐患对象近距离接触,容易导致一线警力受到感染,存在极高的战力损失风险。农贸市场、小产权房和返乡农民工集中的区域防控存在漏洞,在日常管控中采取简单粗暴做法的行为易引起群众反感。
防护器材消耗量大。防护物资短缺是影响公安机关疫情防控能力的一个突出问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勤务机制启动以来,江阳分局全员上阵、奔赴一线,但在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由于一线执勤人员众多,防护器材每日巨量消耗,相应地面临装备物资紧张且补充困难等问题。特别是在值守隔离点和卡口一线同高风险感染对象接触的警员的专业化防护装备有待进一步补充。
工作措施及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公安机关须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点抓好“外放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建立重大疫情警务运作模式。在重大疫情爆发期间,尤其是重点疫情爆发区域内,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升站位、抓好落实,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重大疫情警务运作模式。要把疫情数据核查工作作为当前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一线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过细,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滴水不漏。要充分发挥公安大数据等工作手段、机制的整体合力和实战能力,把精准落地和快速查证作为涉疫重点要素核查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对疫情数据进行“全链条、全要素、全过程”分析研判、核查印证,提升数据核查回复的效率和精度。同时,要按照非常时期特事特办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调整警力部署,对疑似感染人员进行全面筛选和严格管控,对同确诊病人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着重抓好处于高危状态涉疫人员的排查工作,及时跟进管控措施。
建立疫情自我防护工作机制。要切实做好公安机关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严格落实防护装备、防护器材的配备、使用规定,定期组织体检,建立警员健康档案,全力保障警员执勤安全。要定期对公安机关食堂、办公室和办案区进行全面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感染隐患,对传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早报告,对不按照规范和标准执行的部门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临渴掘井、临战招兵”乃是兵家大忌。公安机关作为疫情期间全警动员、全员上岗的特殊部门,必须根据易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别、规律和特点,适当储备一定数量应急药品、防护装备和检测仪器,第一时间武装一线警员,做到自我防护到位,有效避免有限警力因自身防护不力导致非战斗减员问题。
提升社会治安秩序管控能力。结合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违法犯罪打击情况,笔者发现:疫情期间,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发案率一般都会明显降低,但是造谣传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卫生器材,妨害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出现大幅度增多趋势。因此,在疫情期间,公安机关要充分调动警用资源,迅速查处、侦破涉疫治安、刑事案件,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提升应对处置疫情效率,有效地预防、回应、化解和消弭公共卫生事件危机,防止疫情危机向政治稳定和公共安全领域延伸。
加强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要组建专班敏锐搜集、掌握涉疫最新科学理论成果,及时更新疫情防控手段和防护方式,提高正确、有效防控疫情能力。要立足公安职能职责,加大社会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防控”。要在公安牵头负责的交通卡点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和体温检测,加强居家隔离观察、公共场所管控、居民小区管理等重点管控措施的宣传,做到“依法管理”。要积极选树培育公安领域抗击疫情典型代表,激励鼓舞公安力量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建立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机制。要主动对接联系医疗、卫健和疾控中心等涉疫职能部门,争取将专业化医学技术优势同公安机关警力资源优势整合起来。要广泛征求专家对相关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迅速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公共安全领域预案范畴进行方案制定,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目标、联合调查标准和管控工作原则,为制定公安有序、快速、高效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强有力依据和支持。同时,要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不定期同医疗、卫健和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部门联动协作意识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安同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协同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发挥集成作战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