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通人和自古以来都是国家治理的美好愿景。新都区检察院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一方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通”;另一方面,加强对法院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促进依法审判,并同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人和”,用检察履职描绘政通人和的新美图卷。
在一起行政纠纷案件中,辖区一家企业因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被生态环境局作出30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不服并反复行政复议和诉讼维权。因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又决定对该企业加处罚款30万元,造成矛盾升级恶化。办案检察官向法院、生态环境局调阅了案卷,对法院裁判行为和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实地走访了生态环境局和该企业。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行政处罚行为并无不当。
“处罚决定已经做出近两年,企业一直不履行,案件程序上已经陷入停滞。”生态环境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道。此时,如何妥善处理案件成为一道难题,企业违规排污,依法应当处罚,但如果强制执行60万元罚款,企业的生存将无以为继,背后每一个工人家庭的生计将同样陷入困境。如何兼顾法与情?如何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又落实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是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的一个难题。
全面梳理案情后,办案检察官将促成企业与生态环境局之间的行政争议化解作为解决当前难题的突破口,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并耐心开展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愿。随后,就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参与见证下,达成双方均认可和满意的结果,让这一历时2年多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在圆满处理好行政争议的同时,新都区检察院对履职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局指导运行环保设备、环保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填补监督管理漏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22年,新都区检察院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4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追回欠缴罚款38.4万余元,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2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新都区检察院打好多元协作配合、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监督效能延伸组合拳,与区法院、区规自局会签《助力法检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办法》,构建起横向协作、内外联动的多元协作模式,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被省检察院表彰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为增强该项工作的标识度、认可度,推动新都地域文化、检察业务工作一体融合,新都区检察院创建“香城·新政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品牌,受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通报表扬,经验成果多次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