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绵阳高新区检察院“熊猫未士·薪火”团队作为绵阳市检察机关“熊猫未士”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团队的子团队正式成立。取名“熊猫未士”,寓意像保护珍贵的大熊猫一样,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好祖国的未来。
近年来,绵阳高新区检察院“熊猫未士·薪火”团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围绕“惩、防、教、治、责”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零容忍” 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绵阳高新区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快精准打击。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余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查得清、诉得快、判得准,依法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未成年人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
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格局。根据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的部署,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司法保护。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主动摸排校园及周边网吧、餐饮、烟酒、娱乐场所等,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督促限期整改,有力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治安、文化、卫生环境,为推进法治平安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落实政策 “少捕慎诉慎押”
高新区检察院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羁押,能不起诉的则不起诉。对涉罪未成年人,均开展社会调查和亲职教育,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
该院在办理何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因何某某系面临高考的高三学生,又是初犯、偶犯,有刑事和解和自首情节,因此在批捕环节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环节,综合全案量刑情节,又对其作出考察期为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满后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经过帮教,何某某最终顺利完成高考并被海南某大学录取。
多措并举 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高新区检察院依托绵阳心理咨询师协会优势资源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矫正其不良认知和错误行为方式。目前,已对10余名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并对相关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对于家庭困难未成年人,高新区检察院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积极联系团委、关工委、民政部门进行救助。该院在办理魏某某、黄某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黄某某有一名11岁的未成年女孩,在黄某某服刑期间,母亲下落不明,只有一位70余岁且有残疾无生活来源的爷爷在老家,该女孩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该院迅速联系相关部门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救助发放生活保障金并提供学习文具等,有效解决了未成年人孩子的实际生活困难。
高新区检察院保护未成年人举措,受到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群众的广泛好评,提升了司法为民良好形象,工作举措及成效被四川法治报、四川长安网等媒体宣传报道。
创新方式 法治宣传教育“不掉线”
高新区检察院着力加强与辖区学校的协作力度,共建平安、文明、法治校园,实现领导班子和未检部门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先后走进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普明中学、高新区创新第一中学等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有效提高了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高新区检察院针对疫情期间学校线上教学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不掉线”。录制多期检察官说法“微课堂”,《网络安全》《疫情防控》《双十一防诈骗》等主题微课宣传播放,受教育面广反响热烈,被省检察院、四川长安网、学习强国以及CCTV《今日说法》微博转发。制作《毒的渗透》《这世界总有人在默默爱着你》《检察官爱着你—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片投放网络平台,获得良好宣传效果。其中,禁毒微视频《毒的渗透》在绵阳市禁毒委、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组织的禁毒微视频、原创主题海报征集活动中荣获二等奖。依托相关办理案件,编写工作情景剧在“绵阳市志愿服务展示交流暨首届项目大赛中”演绎,讲述了未检团队在工作之余帮助困境儿童克服困难、勇敢面对生活的故事,展现了未检团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成果,获得社会一致好评。
强化合作 形成联动保护大格局
高新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社发局会签了《预防校园性侵害防控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未成年人长效保护。
高新区检察院对于案件中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专门设立了观护矫治基地,并会签了《关于涉案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的工作机制(试行)》。《工作机制》对目标任务、矫治对象、入学程序、学习期限、学籍管理、教育内容、日常监管、会见探视、协作配合等内容进行规范。
会签机制并将涉案未成年人送往接受矫治教育,既是高新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推进长效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力举措,也是该院长期以来参与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未成年人犯罪消极因素、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
(毛营 赵银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