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
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水平
记者3月29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为促进全省合法性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省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水平,近日,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眉山市、资阳市司法局等9个试点单位组织开展8大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体系相对完备、重点相对突出的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为制定全省统一的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提供经验借鉴。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旨在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探索创新,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三大原则,分为启动、实施和评估验收三个阶段。其中,启动阶段时间为2023年3月至4月,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实施阶段为2023年5月至12月,试点单位将认真组织开展要点指南编制工作,于年底前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并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评估验收阶段为2024年1月至3月,省司法厅将组织律所、高校专家以及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对试点工作成果开展论证评估,总结提炼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
《通知》还明确了政府投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财税金融、市场监管、民生保障、公共安全、改革事项等8大领域29项试点任务。试点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全面梳理审查依据、阐释概念内涵、明确审查要点、剖析审查案例。《通知》要求,试点单位要将试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