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诉讼辅导化纠纷 解决群众“揪心事”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在审查立案材料时发现,一起涉征地拆迁的安置补偿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考虑到原告因此事已多次往返法院和征地拆迁中心,为了帮助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辅导窗口法官及时介入,快速解决了当事人的“揪心事”。
之前,该案的当事人李某某与谢某某因离婚财产纠纷诉至法院,要求将某处房产的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由于涉案房屋为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法院判决,由原告李某某和被告谢某某平均分得该房屋政府拆迁安置补偿款。
随后,李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某根据执行法官的释明,找到征地拆迁中心划拨补偿款。征地拆迁中心表示,李某某与谢某某必须共同到场办理。由于谢某某不配合,李某某一直未领取到涉案房屋补偿款。于是,李某某将征地拆迁中心、谢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审查发现,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考虑原告因此事已多次往返法院和某征地拆迁中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辅导窗口法官及时介入。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谢某某终于愿意协商处理,征地拆迁中心也愿意主动配合办理。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征地拆迁中心与谢某某、李某某重新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胡安秀 彭屏
编辑: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