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三地检察机关跨区会签保护河域生态环境机制
4月3日,记者从安岳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荣昌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庆云,东兴区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安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兵出席会签仪式,三地检察院相关院领导、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会签的协作意见明确了三地检察机关在跨界河流治理中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办案联动、生态修复协同、参与综合治理、开展调查研究和提升法治宣传水平等九个方面的内容,为有效促进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办理,共同保护大清流河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跨区域协作意见会签为契机,加大工作协作力度,将大清流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机制实体化运行,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保障。
王伟 吴杰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吴显云
编辑:漆颖